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工作流程  规章制度  实验室建设  安全教育  下载中心  监督举报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图片新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实验室废水、废液、废物处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16

    关于实验室废水、废液、废物处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搞好实验室废水、废液、废物等有害物质处理工作,根据省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安排:

    1、相关单位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具体负责,责成专人管理。

    2、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并将本单位制定的负责人、专管员、相关实验室实验员情况及制定的制度流程经院领导签字后上报我处。

    3、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专管员,将处理废水、废液、废物的专用器具数量统计汇总,以便统一采购配置。

    上一条:关于规范实验楼实验室规章制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寒假期间维修设备的通知

    【关闭】


  • 山西师范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邮编:030031
    办公室电话:0351-205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