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学校工作,对学校国有资产和实验室实施统一管理,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实验室规划、建设,监管实验室技术安全。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
2、组织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除图书外)的验收、登记、建账和资产清查,产权的界定与评估,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固定资产及实验室固废物处置的审核及报批,编报有关固定资产数据,向上级资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4、负责组织实验室拟购设备和材料的论证、采购和验收工作。代表学校对外签订相关合同,负责办理进口仪器设备的报关、商检和专控商品的申报工作。
5、负责监督、指导和考评学校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6、负责学校资产管理队伍和实验室管理队伍建设,对资产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7、负责监督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使用和有毒、有害废物的回收处置工作。
8、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效益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9. 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微格教室等公共资源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现任处领导
处长 |
王荣辉 |
2051092 |
副处长 |
原海波 |
2051094 |
副处长 |
李俊飞 |
2051091 |
副处长 |
赵 洁 | 2051091 |
岗位设置情况
岗位 |
房 间 |
电话 |
资产管理科 |
行政楼南楼101 |
2051093 |
实验室管理科 |
行政楼南楼101 |
2051093 |
综合科 |
行政楼南楼103 |
2051091 |
公共资源管理科 |
行政楼南楼101 |
2051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