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工作流程  规章制度  实验室建设  安全教育  下载中心  监督举报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图片新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执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时间:2017-11-08

     

    关于实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的通知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第23条规定,公安部编制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凡个人自购化学试剂涵盖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名录的,报销时必须持有销售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和购买方有关手续,否则不予报销。特此说明。

    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见附录。

  • 附件【易制爆名录2017.pdf】已下载次
  • 上一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材料计划通知
    下一条:关于暑期期间仪器设备维修的通知

    【关闭】


  • 山西师范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邮编:030031
    办公室电话:0351-205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