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测试中心、各研究所: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危险化学废物处理办法》规定,我处将对化学废液回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回收时间:2018年7月10日下午15:00—18:00
2、回收地点:实验楼-102化学废物暂存库
3、回收环节:
1)各实验室将整桶废液(未满的暂不回收)标明废液信息后安排专人运至回收点
2)回收现场称重后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并由实验室管理员亲笔在经办人处签字确认
设备处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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