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
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中心 :
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实验室师生人身安全,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有关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山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 、《山西师范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 各单位应重点加强假期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使用期间,必须明确相关负责人,保证实验人员2人以上 ,严禁人员脱岗。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物品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 假期暂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请提前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关闭,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薄弱环节重点防范。贴好封条。
3.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防疫工作的相关规定。
4.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部门要做好值班表,向所在学院登记备案。各单位将假期安全工作安排及值班表于2021年1月6日前交设备处办公室。
设备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