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第一学期实验材料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所、中心):
为了做好2022-2023年度第一学期实验材料计划的制定及采购供应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现就此项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各单位要根据教务处安排的教学计划,对开设实验的课程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填写“山西师范大学实验课程基本情况统计表”。
2、根据所开实验项目,实验员应根据库存现状,认真核实汇总,填写“山西师范大学实验材料计划表”(分统采、自购、易制毒、易制爆 )。
3、申报表格(按EXCEL电子表格填写、格式在国资处网页下载)经分管院领导签字批准后交国资处(纸质+电子版),以便集中招标采购。
申报表格中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要完整规范,品牌产地有特殊要求的在备注中说明。
4、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太原市公安局的有关通知精神,对下列药品要严格申报 :
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定、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以及剧毒类产品、易制爆试剂
由于上述药品需办理备案手续,本次计划申报2022-2023学年全年的用量(2022年初已申报过的这次不用申报)。科研用易制毒药品由使用老师单独申报计划,学院汇总,我处负责办理备案手续 。
5、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领会通知精神,遵照《山西师范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山西师范大学低值易耗品实验材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做好材料计划,确保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6、本次计划申报截止期限为2022年5月20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5886052@qq.com
国资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