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执行《山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除各项安全隐患,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资产安全。现将暑假期间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各单位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暑假期间值班带班工作计划和相应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二、假期前安全自查工作
各单位在暑假前应对各实验室组织开展产安全自查工作,对重点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如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三、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认真要做好毕业学生实验室物品的清理与交接工作,避免无人管理实验试剂、材料、样品等在实验室无序堆积,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
在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物品 ,做好值班记录。
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实验室内严禁违规使用电器及避暑留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四、加强各类特殊物品设施管理工作
加强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实验室内化学危险废物、废液应在放假前集中处理。
五、做好实验室内资产管理工作
暑假期间涉及实验室施工、仪器维修等工作的相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实验室施工和维修的专项事宜,避免影响施工和维修进度、资产丢失或损坏现象的发生。
联系人电话:
实验室设备维修 宁志学 13513573141
实验室废液处理 赵 方 13509779909
实验室易制毒试剂 王 丽 1393471467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