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鸿善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师范大学委托,就山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山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HSD-LF-2019049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内容。
采购预算价:27.4万元。
序号 |
采购名称 |
备注 |
1 |
摄像机等设备 |
具体参数及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 |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山西师范大学指定时间。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范围内应包含所投项目的相应内容);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根据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六.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 19 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正常受理)
2.发售地点:山西鸿善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办事处中大街锦绣华庭小区东面一层)。
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磋商文件销售不退)
七.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 11月25日 15 时 00分
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会议中心二楼第二会议室。
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师范大学
地 址: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357-205109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鸿善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办事处中大街锦绣华庭小区东面一层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8635786665 0357-2030188
2019年11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