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实验室规则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学实验的重要基地,凡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一切工作人员及做实验的学生,必须以认真的精神和严肃的科学态度进行工作和实验,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进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原理,熟悉仪器性能。使用仪器必须经教师的许可,必须遵守操作规程,认真进行实验,做完实验须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3、任何人使用仪器设备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大型、精贵仪器必须按《大型精贵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条文进行使用。凡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必须按学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认真进行处理。
4、每个实验室均应指定专人管理固定资产账,工量具及低值材料账,做到账账相符,物账相符。
5、实验教师、实验员、实验技工均应积极掌握修理技术,对损坏了的仪器设备及时进行修理,充分发挥技术潜力及仪器设备潜力,仪器设备的拆卸、大修必须通过一定的手续,其具体办法按照《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条文执行。
6、进行实验工作的教师和做实验的学生必须树立勤俭办学的思想,节约水电和原材料,爱惜仪器设备,反对一切铺张浪费。
7、凡装设高压线路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能单独进实验室操作。
8、注意安全工作,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毒等安全工作,实验结束后,要关好水源、电源,关好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要文明整洁秩序良好,不准在实验室饮食、吸烟,不准存放实验室以外的物品。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