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隐患举报
师生发现存在实验室安全隐患时,有权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告知隐患内容,或向学院(中心)负责人、国资部实验室管理科直接举报,现场管理人员对师生告知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学院、学校将对举报者的身份和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得透露举报人信息。
三、举报内容
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包括:发现安全隐患时间、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隐患描述、照片、视频、文本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举报范围
实验室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场所环境(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等)安全与卫生、消防设施(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消防喷淋等)、应急系统(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等)、通风系统、水电安全(老化、短路、漏电、泄露等)、个人防护(实验服或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危化品管理使用、气体钢瓶管理使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实验废弃物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加热或制冷设备管理使用、实验项目安全和操作培训等方面存在的、影响实验室安全的问题或事故隐患预兆;火灾、爆炸、危化品泄漏等安全事故。
五、处理程序
对师生举报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或上级安批转的隐患举报,各学院中心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
六、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国资部实验室管理科: 0351-2051093
保卫部:0351-2051119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0351-2051192
材料科学研究院:0351-2051281
分析测试中心:0351-2051157
生命科学学院:0351-2051196
食品科学学院:0351-2051609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0351-2051189
地理科学学院:0351-2051199
传媒学院:0351-2051151
教育科学学院:0351-2051177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0351-2051185
外国语学院:0351-2051173
体育学院:0351-2051377
音乐学院:0351-2051774
美术学院:0351-2051181
经济与管理学院:0351-2051204
社会学与法学学院:0351-2051167
文学院:0351-2051163
(二)举报邮箱:279418010@qq.com
(三)企业微信:
登录企业微信-工作台-数字校园-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身份选择(匿名)-隐患具体情况(隐患情况描述、发现时间、楼宇楼层、实验室房间号)-现场照片视频-联系方式(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