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品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文件精神,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我处将于10月中旬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废物废液(以下统称: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各实验室2015年危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包括购买申请、领用、使用、回收等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
2.是否开展对实验室危险品使用、保管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的定期培训;
3.危险品实验废弃物是否按要求分类暂存,并进行回收处置。
4.是否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人;
5.安全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是否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确保其状态良好、使用正常。
二、检查和联系方式
检查由设备处组织实施,成员有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
联系方式:2051091
三、检查单位:
化材学院、生命学院、地理学院、食品学院、文理学院、测试中心、有机所、
数计学院、物信学院、传媒学院、外语学院、经管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美术学院、体育学院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文件,迎接检查。
实验设备处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