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9-2020学年
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中心 :
为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实验室师生人身安全,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期末及暑假相关工作的安排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及《山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 、《山西师范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 各单位应重点加强假期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明确相关负责人。在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物品 ,做好值班记录。
2. 假期暂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请提前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关闭,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薄弱环节重点防范。贴好封条。
3.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防疫工作的相关规定。
4. 认真执行《山西师范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妥善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管理,避免实验室废弃物之间相互反应而造成危险事故。
5. 实验室应注意把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设备、计算机等存放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6. 做好用电、用水安全管理。认真检查设备线路是否存在隐患。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电源、水管总闸。
7. 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
8. 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部门要做好值班表,向所在学院登记备案,于7月6日提交设备处。
设备处
2020年7月2日